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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午,市自然资源局领导作客“民声热线”直播节目,就我市耕地保护、建设用地审批、土地违法行为查处、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该局工作作风、办事效率等,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、投诉和建议。
问:市自然资源局去年以来做了哪些主要工作?
答:去年以来,我局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,认真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。一是高质量做好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;二是做好项目规划保障工作;三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,提前介入推进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调整、用地报批工作,为重大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;四是挖潜存量拓展用地空间;五是推进拆旧复垦工作,我市累计立项面积为18428亩,验收面积为5853亩,交易面积为1791亩,已为乡村振兴提供11.56亿元资金支持;六是采取强力措施推进执法监督工作,去年共立案处理违法面积2108.14亩,罚款1168.98万元,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66701.56平方米,完善手续面积811.52亩,复耕复绿4133.72亩;七是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,不动产登记已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、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,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、“一窗受理”系统,确保群众“只跑一次”;八是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改革,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了高效、便捷、优质的服务;九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,去年全市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(风险点)1194处,组织转移人数1613人,削坡建房点6处,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及人员伤亡。
问:乡镇集体土地是否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?
答:不能。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,经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手续后,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。所以,在城市郊区或都市乡村集体土地上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。
问:工业用地能改为商住用地吗?
答:改变工业用途用于商业、旅游、娱乐、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,一律由市、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并重新公开供应。(“三旧改造”用地除外)
问:不动产登记开始实施后,以前发的土地证、房产证还有效吗?
答: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,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、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,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、证明继续有效。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即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。国土资源部也强调,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“不动产权证”和“不动产登记证明”,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。
问:不动产统一登记,登记些什么?
答:1、集体土地所有权;2、房屋等建筑物、构筑物所有权;3、森林、林木所有权;4、耕地、林地、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;5、建设用地使用权;6、宅基地使用权;7、海域使用权;8、地役权;9、抵押权利;10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。
记者 周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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